女孩跌坐在自己喷射出的混合液体里,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好肉,嘴角边和睫毛上都是他的麝香,背上也沾染着白浊。
他干了她三次,一次比一次狠,女孩到最后,哭骂早已无用,只好没有错也认错:
“老公,我知道错了,然然知道错了,再也不这么说话了,老公放过然然吧,然然再也不敢了,老公,老公,求求你,我不敢了,我再也不说了,老公,疼疼然然吧……”
那时的沈泽森,也没有多心软。用力捣了几下,拔出来后,把程乐然死死按在地上跪下,蒙住了那双哭红的眼睛,将性器抵在女孩的脸上,用力快速地上下撸动,时不时拍打着女孩的脸,直到射出来。
射在她哭红的眼皮,射在她被咬破的嘴角。
好在衣服早就被脱了下来,不至于穿不了,但一套蕾丝内衣早就被撕成碎片,唯有两片r贴掉落在瓷砖上,无人问津。
“能自己站起来吗?把衣服穿上就回砚山吧,不要再来找我了。”
沈泽森自己都不忍再看地上的女孩,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失控,他背对着女孩,拉上裤子的拉链,声音尽量平稳冷淡。
一切都结束了,他们畸形的开始,荒诞的结束,这才是合理的。
强奸犯和受害者。
小混混和大小姐。
她报警,也无所谓了。就是被关进去之前,他要先安顿好陈媛,没了他,陈媛几万块的积蓄,再卖了店子和房子,应该能支撑到走出去。
可离开了小镇,还是小镇,从一个小镇,到另一个小镇,有什么区别吗?陈媛的归宿又在哪?
他好累,他不想再想了,他第一次顾不上陈媛了。沈泽森此刻自顾不暇,刚刚的行径无非伤敌一千自损一万,没意思,太没意思了。
他活着真的保护得了谁吗?
小镇上的人们说的没错,他就是个讨债鬼,谁碰谁倒霉。
陈媛如果没有他,早就能找个好归宿,不说大富大贵,也不必担惊受怕。程乐然更是,没有他…如果没有他的话,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,怎么会在小镇网吧的包厢里,如此失魂落魄,狼狈不堪。
他浇灭了女孩眼里的光。
他捏碎了自己在一瞬曾幻想过的希望。
一切回归正轨,他自会偿罪。
女孩在学校门口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事实。
但事实一定等同于真相吗?
来自那个世界的人,一定会指手画脚,品头论足,高高在上地评断沈泽森的下作,沈泽森的不堪,沈泽森的堕落。他明明有选择,他可以救了女孩放她走,他可以好好学习带着母亲离开小镇,他可以认真恋爱而不是这么“喜新厌旧”。
他可以这样,他可以那样,他本可以成为好人,但他选择做了坏人。
那些人不曾踏步于小镇,不曾经历过沈泽森短暂却荒诞的人生,不曾需要在半夜死死盯住家中的大门,竖着耳朵仔细聆听,外面是否有人偷偷撬锁。
他们不知道他们看到的随波逐流,已经是反抗过后的战果。
他们更不知道,沈泽森曾在网吧搜索着那些小城的房价,看了看母亲的存款,找了找自己能做的小时工,算了算小镇店铺的售价,然后仰着头,红了眼,最后掉了一地的烟头。
他们说得轻巧,可但凡他们成为了沈泽森,便各个身不由己,甚至还会劝服自己的母亲,委身于当地的地头蛇,换给自己一个“安稳”的未来,亦或者吸着母亲的血,一个人逃离这个小镇,头也不敢回。
他们连砸破酒瓶的勇气都没有,他们会说他们还小,只是个孩子,有什么办法。
沈泽森也没有办法,自从所谓的一战成名以后,他只能做个小混混,站在人群里,让人望而却步,让人牢牢记住——谁也不能再去调戏馄饨店的老板娘,她的儿子不学无术,是个混混,疯起来不要命。
他被绑在了小镇,深陷泥潭,只能认命。
而遇见程乐然后,沈泽森才知道自己的这条命到底有多贱。
认他这条贱命,认他这条疯命,认他这条社会败类,小镇残渣的命。